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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游记:穿越加拿大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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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4-19 17: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同雪网前言


这个小系列是去年夏天写的,描画前年夏天,由蒙特利尔出发,独自开车去卡尔加里的5天旅程。

最初就是写给国内的故旧看的。很小的一个熟人圈子,有着相对狭窄的职业范围,和相当近似的趣味与取向,等等这些。那么写法上,面向这样的一小撮受众,也就比较夸张,简直是放肆。过段时间回看,自己都脚的造作,怪牙碜的。

写的时候也意识到,这其实很适合放同雪网。这里玩的大都是Canadian,文字上说些什么,没比在这拨人里,更容易引起共鸣的了吧。而就我的见闻来说,往返穿行于相同的旅程之上的,就算在加的中国人,每天都不知凡几。这不去年入冬以前,本坛领导熊姐,就举家东迁了么。我印象,走的就是相同的路。

只是脚的写的过于夸张放肆,一直没好意思发过来。

最近倒是想通了。就俄在同雪网上的这个得瑟劲儿,早就是树上的猴子了,屁股多红,谁不知道啊。不好意思个虾米。发就发吧。正好雪季结束,各种话题都在淡下去,发这么个东西,或者有利于各位转移注意力,治疗雪后焦虑症。

那么说到缘起,那年是怎样的发了疯,非要自己开车去卡尔加里,一言以蔽之,就是nonsense呗。别人不知道。我自己这半辈子,差不多就是一个nonsense接着一个nonsense,这么的打发过去的。比这还荒诞不经的事不但有,还多了去了。不足为君子道也。也就不说了吧。

一定要找positive的话,则发疯之下,总算是走在了路上,亲眼见证了Canada,她惊人的广袤,与凄凉。说就此爱上过了,达致某种程度上的和解,总是有的。你不再感到排斥甚至愤怒了。你渐渐可以接受,这里也是你的国,你的家,等等这些。

所以在效果上,等同于某种心理疾病的自我疗愈,也说不定。

这个内容似乎更适合发游记影像版块,但俄恕个罪说,打来同雪网,就没见过那个版的版主活动过。灌水的版主lu爷呢,则不知怎么搞的,总觉得更能理会文字之甘苦,而有未谋面的故交的感觉。所以情愿发到灌水来。

马屁拍到底的话,这个发到同雪网,也算献给熊姐吧。巧不巧的,大家怎么就走了相同的路呢。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5-4-19 17: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前言


开车横穿加拿大OR,表述上再壮阔一点,北美大陆,怎么听都是壮举。OH YEAH。

但是分析一下,HOW HARD CAN IT BE。

首先,路线。不走米国的话,就一个选项,所谓TRANS-CANADA HIGHWAY。一条路,一个方向,一通到黑,齐活。没比这再容易的吧。

其次,沿途的吃喝拉撒睡。OH COME'ON。加拿大再荒凉也是北美,全球最早建立起高速通勤系统的地区——虽然看上去建好之后,那时至今,再没怎么动过——只要你还付得起账单,就不需要担心什么。

ALL你所需要的,只是一辆车而已。WHICH,AS IT HAPPENED,我居然是有的。

那还有什么不可以来它一回半回的。来过,也不值得大惊小怪。

这就COVER掉所有要点了吧。为篇幅计,补充一些不重要的。

其一,这其实是从蒙特利尔开车去卡尔加里,并没真的横穿加拿大。蒙特利尔向东到大西洋,恰如卡尔加里向西到太平洋,各还有1000公里的间隔。



蒙到东海我去过了,还不止一次。卡到西海,温哥华,梦想中穿越洛基群山的激越旅程,却从无缘尝试。由卡尔加里再向西,最远只到过路易斯湖,200多公里的样子;在洛基山来说,才只向里深入了140公里有余。

——温哥华是个古怪。你第一眼看到的加拿大就是温哥华。每次来回,都从温哥华出入。但在十年之后,你差不多可以很自信地说,已去过加拿大有数的几个大城市了,你对温哥华的全部了解,却还只是飞机俯瞰下的维多利亚湾,和机场外那座不知名的雪山而已——

里程,GOOGLE地图给的照例有出入。去时精确地设置了里程表,跑了个3860。扣除一些闲程,3840公里还是有的吧。

其二,I DIDN'T DO IT FOR FUN,SERIOUSLY。

我是过去讨饭的,FOR GOODNESS' SAKE… 讨饭的家伙儿,总计有300磅重。这且并不包含锅碗瓢盆衣服被子之类的生活用品,在内。 与电影里的北美生活不同,我不开蓝VAN OR 绿VAN OR WHATEVER VAN。我就一辆普通的四门家轿。动身前的主要工作就是竭力减负,保证前后左右的载重均衡。骨头都减掉两根了,各种零碎总装了看,后悬架还是塌掉,PATHETICALLY… MY POOR DONKEY。

去是夏天,倒没什么要紧。回来的时候,大雪纷飞的严冬,跑在溜冰场一般的路面上,塌下来的BMW ALIKE的Y型腿的两道后轮造成巨大的麻烦(作为专业ALIGNER,我自认有义务指出,这个的学名叫做NEGATIVE CAMBERS)。车速超过80,方向油门稍有波动,车尾就左右打晃。晃到你可以透过后视镜,看到后车窗如装在大摇臂上的摄像镜头一般,由路的一侧摇向另一侧,对车后的景象,作不疾不徐的全幅展示。再回摇,如此往复。无计可施之下,心头的那份尴尬与恐慌,难用言语形容。LITERALLY,我是一路玩着漂移,从卡尔加里开回蒙特利尔的。藤原拓海?MY ASS了。

尤为幽默的,是每次加满油,车尾打晃就难以控制;烧剩半箱,则开始好转,直至近乎消失。六十升满箱的汽油,一半能有多沉呢。这点差额,到了SAULT STE MARIE一侧陡削的坡顶,眼望苏必利尔湖笔直地俯冲下去的时候,就是生死之间的权重。

当然这是后话。就去程来说,是共计5天的行程。总算费用,一路吃喝住店加油钱,恰好花了一千零一加元。

坐飞机的话,这个钱够往返机票了。耗时,应不超过4个钟头。但这输送的只是光棍一条,加一点可怜的随身行李。自驾过去,自己之外还带去一辆车,一整副讨生过活的家什。综合测算,这样的成本,不算太高吧。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5-4-19 17:2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heckmoteur 于 2015-4-19 17:35 编辑

渥太华向西




第一天的行程如上图。目的地,是安省西部边境小城SAULT STE MARIE。

别信地图上的数据。这一天的实际行进距离是1200公里,行车时间超过14小时。

车过渥太华,再向西一点,不到百公里的样子,所谓HIGHWAY便消失了,SORT OF。路标上写的还是TRANS-CANADA HIGHWAY,你所行进其间的却只是一条国道,限速90或70。双向隔离的高速公路,无论路面怎样破败失修吧,要到两天之后,近2000公里外的中西部草原上,才重新出现。

渥太华到中午打尖地NORTH BAY,印象中是沿着渥太华河,溯流而上的一段旅程。号称千湖之国的安魁两省,每逢这样的路段,森林湖泊掩映间,总有看不尽的美景,如在画中。但在另外一方面,这却也是你生命当中,最忧伤的一段旅程。

你只是咬紧牙,踩稳油门,抑制住随时都会夺眶而出的泪水,和反复来袭的回顾乃至回返的冲动,冒雨前行而已,直到NORTH BAY。 降水带甩在了身后。时近正午,阳光明媚。而你已走出足够远了,远到回返已无可能,回顾失去意义。

NORTH BAY恰在半途。5万多人口的一座小城。以加拿大的标准说,算像样的TOWN了。看车窗外的景象,相比SAULT STE MARIE和THUNDER BAY,还可以说是相当现代化的,发达的一个TOWN。怎么说都是东部,仍在加拿大的人烟稠密带。

午餐吃TIM HORTON:



火腿三明治和面条鸡肉汤,加一杯黑咖啡。TYPICAL TIM HORTON。

仍然看到大量法裔面孔,听到拖腔拉调的魁式法语。原来向北过了河,还是魁北克地界。

11号高速入口处的雕像,NIBIISING:



再度上路时,对于当日任务的完成,有一点盲目乐观。左拐看到一望无际的湖水,以为到了五大湖之一的休伦湖,甚至停车流连了半晌:



这其实是独立于休伦湖之外的一个小湖,叫做LAKE NIPISSING(跟NIBIISING应为一个意思,土著OJIBWAY语,“LITTLE WATER”)。

NORTH BAY前面一点,渥太华河与高速分道扬镳的地方,应该是MATTAWA吧,在一个转盘下错出口,才把有N年历史的那台破GPS架上。这时又发现,很难将GPS调整到合适的比例,既可以指路,又能显示下一个地名是啥。

于是又在LAKE NIPISSING之后的什么地方,找到一个CANADIAN-TIRE,买了本公路地图集。 才知道“地图集”在英文里是有专词的,ATLAS,不是ROAD MAPS之类。

这之后又发生什么,记不清了。总之到SUDBURY时,已是下午2点多钟,开车近10小时。冷丁看到一块指示牌,上写到SAULT STE MARIE的距离,还有350公里。

降水带追赶过来。大雨滂沱。饶是昨儿新换了价值50刀的雨刮,风挡前还是一片模糊。

腰痛如灼。右半边屁股麻痹。一切长途行车所能引发的苦楚,把你折磨的死去活来。而这比起精神上的煎熬,却又是一鸿毛之于泰山的差别。

相比于上午,因为疲劳来袭,这最后4小时的苦闷伤怀,又格外加重了似的。

SUDBURY与SAULT STE MARIE之间的一段路:



地图上看,过了SUDBURY不久,你已行进在休伦湖北,被一系列湖岛隔离开的称作NORTH CHANNEL的水边。说是CHANNEL,比LAKE NIPISSING宽多了吧。我却不记得沿途看到过哪怕LAKE NIPISSING规模的大水。多数时间,只是一条蜿蜒的小河,陪伴在路旁。 说起来沿途看到的真正的大水,终整个旅程,还只有苏必利尔湖。

最后一小时的折磨更多是MENTAL的。身体上的苦痛,好像不值一提了。前方是一个全然陌生的所在。你不认识任何人,不知该到哪里歇脚。总之还需一番艰苦的努力,谋划观察交流决定,才能把自己安置下来。而在14小时几乎不间断的驾驶与情绪挣扎之后,你在精神上已虚弱不堪。你真的不确信,你还有这样的精力甚至能力,去完成这一系列规定动作。你忍不住要缩回去。纵然旅程每延长一分钟都是致命的,你却暗暗希望,终点的到来可以再迟一些。

GPS也来凑热闹,加入施虐者的行列。如前述,这是年代古老的一个物事。电池哈窝,不插电不工作;内置的地图,少说5年没更新了。按说在加拿大,道路这种基础设施的变动,通常得以10年乃至更久为单位来计时吧。5年的地图,用起来并无问题。偏偏在SAULT STE MARIE之外,道路是新修的。

所以很长一段路程内,GPS都认定,你是行驶在不毛的荒野里,应该立即调头,回到SUDBURY之后的什么地方,从新走过。

开始你当然知道发生了什么,不为所动。但却架不住,就像耳边有人不停地嘟囔,走错路了走错路了走错路了之类,不由得自疑甚至恐慌起来:为何许久不见SAULT STE MARIE出现在路牌上?再走下去会错的更离谱吧?真走错路该如何补救,代价多高?等等。

处于那样一种脆弱的精神状态之下,有那么一两次,恐慌会忽然蔓烧到那种程度,以至于你真的在瞄前方的路口,寻找调头回去的机会。

你抓定方向盘,像落难在滔天巨浪中的一名海客,绝望地抓紧一块破碎的船板,或别的什么,咬定牙关,死死挺住。直到你忽然意识到,你已行驶在SAULT STE MARIE的街上了。

时间,是傍晚6点多钟。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5-4-19 17:4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激流一夜


好吧,SAULT STE MARIE。正确的写法,“STE”后面是有一个小点的,表缩写。

但在英语里面,这通常写作“ST.”。“STE.”是法语;后面那个E,是一个阴性词尾。圣母玛利亚是个女的,她老人家前面的形容词,也必须是阴性(WHAT A STUPID LANGUAGE)。

所以这不应念做“骚特森迈瑞”,而是“搜森马黑”。

你的英语其实很烂。法语,烂透了。糊弄谁呢。打住吧。

这个地名意为“圣母激流”,源自附近的ST. MARY'S RIVER。这条河是连接上游苏必利尔湖与下游休伦湖的狭窄水道,两头落差也非常大,以激流汹涌著称。  

这样的状况,令你想到尼亚加拉瀑布。也是连接两大湖的狭窄水道,也在美加边境。更有趣的是,与尼亚加拉相同,你从SAULT STE. MARIE过河去美国的话,那边的TOWN也叫SAULT STE. MARIE。

你不过河,也无心去看激流。你的既定路线是由此向北,沿苏必利尔湖上溯,穿越旅程中最险峻荒凉的路段。

此刻当下,你的首要任务,是找到落脚的地方,度过难熬的第一夜。

你沿17号公路继续前行。鳞次栉比的MOTEL,大车店,从你眼前一一划过。你无动于衷。你甚至想,天色还早,再往前走走没什么要紧。 7万人的小TOWN,几脚油门就过了。前方再度出现森林。你才意识到,你的精神状况,已经何等危险地杀伤了你的COMMON SENSE,你的思想能力。

然后你便想起,刚进城时,麦当劳附近那家店。看格局,不可能贵。住店吃饭,几步之间而已。就它了吧。

店的外观是这样的:



店名“TRUNK ROAD”,假如没理解错。听这名字。如假包换的大车店。招牌上陈列的其他要素如下:

-空调房
-大床
-有线电视
-E电话(啥意思)
-咖啡
-免费高速互联网

该有的都有。OH YEAH。

你停了车,把自己从座位上拆卸下来,LITERALLY。那一瞬间的感觉,你已变做驾舱里的一个部件。

你很是费了一番挣扎,把正确的走路姿势复习清楚,又从店主印度阿三那里,得到两个惊喜。

其一,住一夜的价钱真的好低,加税才54刀。

其二,有吸烟房。

打来加拿大,还是第一次,遇到一个BUILDING里,是不禁止吸烟的。

后来也住过SUPER8之类有档次的大车店,没一家赶上SAULT STE. MARIE的TRUNK ROAD。价钱贵一倍多,车停不到房门前,不能吸烟,打长途另付费,等等。房间里,也不见得更舒适干净。

阿三哥真做得一手好生意,BRILLIANT。

房内格局是这样的:



房外是这样:



院子没铺沥青,撒着石子。感觉倒比沥青干净别致。

稍微休息一下,去麦当劳吃饭。疲惫将你淹没。人家说话,你听不懂。像隔着一层玻璃,看到嘴动,听到声音,却不知说些什么。你的英语再差,还不到那个程度了。是你的心神听觉,被长达14个小时的,不间断的噪音毁掉了吧。

吃完饭,街上看上去是这样:



然后,那漫长的一夜开始了。你累得要哭出来了,却怎么也睡不着。你迫切需要休息。不必说这一天的疲劳驾驶了。动身前的一周甚至两周,你都不曾有过恰当深度的睡眠。而第二天的路,无论从哪个角度说,都是这一途中最凶险的。先是陡峭的山路,走过的人一再提示,要小心应付。然后是荒无人烟的森林荒漠地带,你也从GOOGLE街景上请教过了。睡一觉,睡足睡好,简直生死攸关。

然而你就是睡不着。 你无法停止胡思乱想。一切过去现在未来,在你脑袋里走马灯。总是最黑暗的那些前情往事,总是最难以自拔的那些苦痛伤怀。

你知道这是肾上腺素作怪。你一再告诫自己,不要生自己气,不要失去耐心。你尝试了各种方法,静心睡下。但是无效。

你爬起来,你躺下。你关上电视,你又按开。你向左卧,直到左半身麻痹,被迫换到右边。

最后一次看表,仿佛是凌晨1点钟。然后你好像睡着了。毋宁说,昏迷在一片刺眼的光芒笼罩之下的,痛苦万分的假寐状态。你犹暗自庆幸。你却又猛地醒来。

只是清晨4点多钟。窗外黑夜里,传来密集的雨声。
5#
 楼主| 发表于 2015-4-19 18: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湖狂奔


你知道的,你再也无法入睡。哪怕是方才痛苦的假寐,也再不可得。

短暂彷徨之后,AS IT HAPPENED,一股无从遏制的嗔怒,咬紧在你的齿间。

黑夜弥漫,前路凶险,大雨滂沱。两周失眠+14小时的长途跋涉之后,你却只能睡上不到4个小时。

不就是要我死在这里么,好吧,老子死给你看。

上路。

下面这段小片子展示了这段行程里,由雨夜蹿到天明的那个部分:



抱着必死的心上路,并不等于无所畏惧。一度,黑暗是如此浓密,你完全地慌了爪子,甚至有了趴到路边等天明的打算。但就在出城不久,拐出一个加油站时,引路星出现了。

这就是片子头半截,总在镜头前方出现的那辆大卡车。 卡车的右侧,似乎装有一个吊臂。什么性质的卡车,因为从未超过它去,无从知晓。

你没超过它,半是因为驾车的老兄(应该是男的吧),WAS SUCH A CRAZY DRIVER,在这般的黑暗和大雨中,居然以从未掉下120公里的时速向前突刺。 另一半,则还是因为你不想超它。他疯,你也从不是什么CHRISTIAN DRIVER。不是吗。

你要他给你领路。 在国内学车的时候,教练是位积年的大货司机。他传授的跑险路秘要,就一个字,跟!

开始你还想,这哪个傻瓜,作死呢吧。旋即你就意识到,此情此景之下,这样一个人出现在你面前,却不是天可怜见么。

你跟定他。准确地说,是跟定黑暗和雨水中,前方若隐若现的一排鲜红的尾灯,狼奔豕突。爬高便爬高,冲坡就冲坡,左旋便左旋,右转则右转。传说中的陡峭山路?WELL,YOU DIDN'T REALLY SEE IT。看不清,也根本没看。天色渐明,雨水停歇,苏必利尔湖示现在晨雾中时,你已穿越艰难的爬升路段,行进在相对舒缓的平台地带上。

要到大雪纷飞的回程,这段山路才有机会,向你展示它的杀手本色。

我们可敬的引路之星,吊着右臂的神秘卡车,是在小城WAWA功成身退的。此时已天光大亮。

尾行经过那个出口时,你行短暂的注目礼,表达谢意。

现在有机会平静下来,谈下这天的行程了,WHICH IS, QUITE SIMPLE ACTUALLY,绕苏必利尔湖半圈,赶到安省西北最后一个大TOWN,THUNDER BAY去:



具体里程不记得了,700多公里吧。说它是其中最难走的一段,除暂被证实是徒具虚名的那段山路之外,更主要的,还因为它是最荒凉的一段路途。 荒凉到什么程度呢。荒凉到多数路段,不要说手机信号了,收音机信号都付之阙如。

路是好走的,讲到路面状况的话。问题在于,一旦出现不测,比如车辆抛锚,则除了拦车求援,真就别无办法。想想都愁。这样的荒原野岭,几个人敢于贸然停车,响应陌生人的求助呢。你自己就不会。就算有人肯停,大家都是过客,除到前方人居所在报信,又能帮到你什么。运气不好,抛在最REMOTE的几个点上的话,最近的救援,也在数百公里之外吧。

白天尚且如此,更不要说夜间行车了。

当然,永远不乏真的猛士。你到卡尔加里之后,曾碰到来自多伦多的一位中国老兄,三人轧车轮班开,两天窜到阿省的埃德蒙顿。甚至,更有一位也是来自魁省的黑孩子,独自一人,狂奔20小时,由蒙特利尔直达THUNDER BAY。

就是说相同这段路,他正是晚上开的。

所以你真的并不勇敢,OR疯狂,至少谈不到最。

打尖是上午8点,在小到只有一条街的厚度的一个小镇,叫做WHITE RIVER。

饶是这样小,却有一个店面颇大的A&W,且还是印度阿三开的。只是里面的三姐,态度冷得吓人,拿你像对强奸犯。

A&W是什么呢,想成麦当劳就好。

典型西式早餐,以培根鸡蛋为核心,不难吃的,在饿的时候:



小镇地标,一个硕大的温度计,不知背后是什么典故。温度创过记录?高温还是低温?



温度指示是错的,ANYWAY。

途经那条河时,发现河水呈绛紫色。这为什么叫白河。奇怪。

凌晨狂突的好处显现出来,就是你把同向行进的大卡车们,远远甩在身后。你已人在半途,他们才刚启程。SINGLE CARRIAGEWAY上,没有蜗行的大卡车牢牢压死前路,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常出门的人都有体会。

VIEW WAS SPECTACULAR。

总要到这样的北国你才知道,荒凉是多么震撼的东西。而这一段路程,又是荒凉中的最荒凉者。

分分钟你都会经过一片片荒芜的草甸,森林不知何故种残败退却了,所能生长的只是深浅斑斓的地衣和苔藓。

类似景象,你从来只在中学地理前页的彩照上见过,标明是寒带或寒温带荒原地貌。

你可以质疑,该不该指认如此可怖的凄凉为美,却总无从否定它刺透人心的力量。

你则并不停车驻留,为其中的任何一片草甸,留下哪怕一张照片。你本能地感到恐惧。你仿佛觉得,一旦靠近前去,就会被那渗入骨髓的荒凉,瞬间慑住,动弹不得;从此滞留下来,化为其间一块顽石,满覆了苔藓,在无人问津中度过一个又一个万年。

你只是踩稳油门,且望且行。你被它吸引,却希望以最快的速度逃离。

WAWA向里,公路暂时离开湖岸。至马拉松(MARATHON),才又回到苏必利尔湖的怀抱:







马拉松有机场,应是蛮大的TOWNSHIP。却并不在17号公路或TRANS-CANADA HIGHWAY的经过上。你歇脚的所在,只是一个观景台。

湖水清澈,柔媚可人。跟苏必利尔这个响亮的名字,和它世界第二大湖的崇高地位,颇不合拍:



BTW,所谓苏必利尔,也来自法语,写作Lac Supérieur,意为“上湖”。

旅程的最后三分之一,同向车道上出现大货。SAULT STE MARIE那些是追不上来的,所以应该是昨夜散落在沿途小镇,甚至停靠在路边的吧。

于是羊肠小道,再度变做RACING TRACK。

超大货车的手段有两种,都是合理合法的,TECHNICALLY。

第一种,温柔的。公路的设计,每隔若干公里,单向单线会短暂地变为单向双线,方便慢车让到外线,快车通过内线超车。就算他不肯让,你走外线超车,也没什么要紧。所以即便有大货压路,耐心跟上一段时间,也就超过去了。

第二种,霸王硬上弓,所谓借线超车者,就是钻个空子,打到对头车道上超车。 公路的笔直平坦路段,中间的隔离线会由实线变为虚线,表示可以借线超车。所以也是合理合法的,至少在这一段上。

问题是这样的路段,同向车统统借线,你借到的几率有多高,空隙有多大。

同向车不借,你要借,你却排在大货后面的第三第四甚至第五顺位,或根本就是几辆大货头尾衔接在前面压路,需要你在对头线上冲刺数百米,而对头车已在远方拐弯处施然而现。

甚至第一种,你远远看到前方公路正在胖起来,几辆大货鱼贯而行,往外线上靠,而以你当前的距离,赶到那里时,双线就要变回单线,超车的门径已经关闭;你将在那之后的若干个十公里内,被这些大货压制在低于速限相当一个百分比的行进速度下。

怎么办。

合理合法的永远是凉拌。什么都别干,跟车等下一次机会就好。

当然,PEDAL2METAL,一脚油门到底板,超丫的,则是最高效也最有快感的解题之道。

你猜我选哪一种。

你的车并不是什么好车。前面说过了,普通家轿而已。但作为爱车的人,选车的时候,你也并非全无追求。就这辆车来说,装载3.5升发动机,最大功率270,最大扭力260。

这样的指标,已强过路面常见的多数家轿,甚至并不输给中低端的BIMMER或MERC很多,至少不是那么的HOPELESS。

发动机是个传奇。大抵有一段时间,在一本颇为权威的汽车杂志上,连续十年中有七年,这款发动机都是年度最佳。

你不甚喜欢那个CVT变速箱,所谓无级变速。搞笑的是你向以专业人士自居,你买这辆车的时候,却还不知道CVT啥意思。车都买了,上网去搜才搞清楚。

好处,是无档无级,提速是连续的线性的。不好处,则除了感觉上有点脆弱外(传动装置是金属带,而不是齿轮),还在于输出动力时,变速箱参与控制太多。而这样的控制,显然是以经济性为首要原则的。

温和地踩住油门的话,从起步提速到100,发动机的速度,从不会超过2000转。 所以倒是非常理想的长途RUNNER来着。

——AT THIS POINT,你又来到审判席,听到指责的声音,说这一次的远行,远在数年前你买车的时候,就已在规划当中了。是你自己,处心积虑要离开。那么,反驳是容易的。如前所说,买车时,你甚至不知道CVT是什么,又怎么会,着眼于这个特点,去处心积虑?

何况,上面也说了,在很长时间内,你并不看这是个好处,而恰是不好处。因为这导致正常油门力度时,加速无力。

非得深踩一脚油门,你才FEEL到机舱里面,被TCU绑住手脚的,那头沉郁愤懑的猛兽。

问题是在城里开,BUMPER2BUMPER的状况,你有多少深踩油门的机会。

如今你却在这上湖之滨的蛮荒小路上,找到发泄的机会。

REVENGE。OH YREAH。

最高飚到多少,我不会提供具体数字。反正被警察抓现行的话,罚款无论,也足够吊销我的驾照,几次,的了。饶是车中满载杂物,后悬架可悲地塌掉了半截。

情形一度变得失控,无法收拾。你甚至期望路面上出现连排大车,各种TRICKY的境况,你好有理由发飙狂突。

你变得极度暴躁易怒,仇恨一切后视镜里,慢慢逼近的同行车,视其为莫大的挑战,必欲甩至它又从那里彻底消失而后快。

然后你忽然想起一些报道,讲长途行车是怎样易于引发狂野的ROAD RAGE,或同车伙伴间激烈冲突的。

又是肾上腺作怪。

你感到一丝恐惧。也终于意识到,你已再度把自己,压迫在某种危境的边缘。

好在THUNDER BAY就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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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5-4-19 18:4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午夜惊魂桑德贝


桑德贝就是THUNDER BAY,是老唐人地名中,你相对喜欢的一个。

老唐人地名,译音都按粤语,在我们说国语的人,很多莫名其妙。比如蒙特利尔,老唐人叫作满地可。这非但国语发音对不上号,字面也难看。现代汉语可与“满地”联系或联想的,多不是好词好意思,什么满地乱爬,满地找牙之类。不知是谁的脑子坏掉,偏偏选中这两个字。

当然,满地乱爬也好,满地找牙也罢,跟你在蒙特利尔的生活状况,倒蛮契合的。

发音字面都不错的,又有趣味上的问题。因为但凡凑得上,找到的词一定与赚钱发财有关,比如此行的终点卡尔加里,老唐人就叫卡加利。

赚钱甚好,格调不高。店名生意名,祈求发财无可厚非;若夫地名,就透着市侩气了。也颇反映出老唐人出洋的目的和心态,即到那里都但求发财,万事不问,混出个衣锦还乡,便是了局。

THUNDER BAY是苏湖加国一侧最大的湖港,直译,可称为雷暴湾,蛮响亮的。只是当代的网络用语,把一个雷字,降格的太凶,就不用在标题上了。

抵达THUNDER BAY时,才是午前,11点多的样子。LUNCH TIME将至时的慵懒情调,弥漫在空气中。

你沿外围的某街顺坡而下,且行且望,所得印象,颇有点类似80年代初期,你家乡那座海港城市。

也没什奇怪。加拿大的多数TOWN,头眼看去,都像极80年代的中国二线城市。

当然这是湖港。但这样的大湖,看在眼里,跟海也没什么分别。或只少些波涛进退的动态,也未可知。

转过弯到沿湖的主街,看到久违两天的一样熟悉的事物:公共汽车。

港口这一侧的MOTEL比肩接踵。你随便挑一家,进去问,碰个软钉子。

已经客满了呀,似乎被铃声打搅了午休的店老板说道。语气是和霭的。同时手指店外的招牌,眼神透露异样。

你才注意到招牌之上,是有客满与否的明确指示的。然后你就发现,附近不客满的,似乎没有。

你正踌躇间,又发现200米往回,你刚经过的一家叫做LAKE HEAD的,尚有空房可租:



店主是位矮壮的娘娘,看名片是罗马尼亚人吧。她的英语蛮标准,却有一个词反复几次,你都不懂说些什么。

WHATEVER。

打开房门,透着一股子潮味——大水边上是这样的——也没长途电话可用。比昨儿阿三哥的大车店,还是颇有差距。

这样早便完成了当天的任务,令你颇有一些茫然。街对面就是肯德基,你的肚子却并不饿。且连吃三顿之后,你对西式快餐已产生由里向外的厌恶。

你尽力诱导自己,说我已经非常累了,倒头就可以睡下。但洗过躺下许久,你的眼睛仍无可救药地睁着。

烦厌,伤怀,继之以愤怒。一切负面的情绪,都是双生多生的。眼看昨晚的一幕又要重演,你站起身来,展开自救。

今天可以顺利赶到这里,已是侥幸。没人会一直走运的。照昨晚再来一次的话,明天非出事不可。

嗯,吃饭。

既然厌烦了西餐,就找一家中餐馆吧。十几万人的TOWN,该是找得到的。上网去搜,找到这个:



所谓CHINESE BUFFET,中式自助餐。

就网上的资料看,这家店颇有一些历史了。进去一瞧,果然,如假包换的FAKE CHINESE FOOD OR,AMERICAN CHINESE FOOD。说是中餐,口味做法,完全按西人的偏好走。

而要把你去过的所有类似风格的CHINESE BUFFET作一排名的话,这家的菜色质量,有绝对把握排倒数第一。

服务生都是留学生,或外劳吧。没礼貌地惊人。上餐具时公然越过你,跟工友高声谈笑。这种素质,在国内早炒鱿鱼了。店主则是一张典型的老唐人嘴脸,看你的眼神比WHITE RIVER的三姐还要凌厉,仿佛你会鸡奸他。随后结账的是位西人,那张脸却立刻鲜花绽放,HELLOHOWAREYOU寒暄个没完。

饶是如此,这仍是出发以来,你吃的最舒心最饱的一餐饭。因为有热茶,因为有菜,因为有水煮海鲜,因为你别无选择:



不但去程,回程也是在这里吃的。

饭后,再度陷入茫然。开着车信马由缰,也便来到港口。

THUNDER BAY一度为加拿大外贸重镇。附近的木材矿产,草原省的谷物,都在这里的港口汇聚登船,穿越五湖,沿圣劳伦斯河顺流而下,最终驶入大西洋,踏上国际航线。但这已是昔日荣光,一去不返了。 原因何在,超出一名过客所愿关注的范围。你能看到的,只是一座失去活力的老港,透露出一如你心头的迷惑和颓唐。

随手拍下一些照片:





















景点透露的讯息,这里与加拿大海军,似乎有某种历史或现实的联系。具体怎样,同样超出你所愿关注的范围。

游艇码头倒蛮繁荣的,引发不小的疑问。这些昂贵的玩具,都属于哪些人,在哪里以哪种营生过活呢。周遭这番败落的景象,看上去真不足以支持如此奢华的娱乐:



游客服务?会有足够数量的富豪游客,跑到如此隔绝的所在玩游艇吗。他们怎么来的。开车的话,莫不是也要像你一样起个大早,沿着湖岸一路狂奔。

因为除此,并无第二条路,第二种方式。

苏格兰风笛表演,是卖艺吗。这身行头,就街头卖艺而言,不小的投入呢:



天色不晚,但却昏暗。你觉得冷。纵然身边的人都穿短袖,你却已套上罩衫。关于这座港口,这是你所能记清的最后一件事。

这以后又发生了什么,已无望地淹没在记忆里,无从找寻。你回到MOTEL,这应发生在天黑之前。但你又开车出去,却已在更深人静之后。这其间你当然没有睡觉。也许反复试过,均告无效。你又回到CHINA HOUSE附近的MALL里,因为某种原因。但从结果上看,你去那儿啥也没干,站站即回。

然后就在空荡荡的停车场上打把转向,意欲返回MOTEL时,你听到右前轮下传来哧哧异响。

虽是半路出家,你做汽修行当,也算经年。每天工作的主体,就是听取顾客对于各种异响的抱怨,路试,上架排查,之类。时间久了,多数异响,不必上架,开出去转两分钟,问题大概出在哪里,有多严重,也便心中有数。一言以蔽之,EXPERT。

完了在这种地方,这种情状之下,轮到你自己出问题时,你却如此可悲的,大惊失色,慌手慌爪,仿佛天塌了半边。

你徘徊在黑暗的街头,反复地试,查,折腾了一个半小时,还是无法确认,响声究竟出自哪里。越是如此,就越恐慌,对事态的估计就越严重。

你开始愤恨地痛骂自己,白天吃了什么迷魂药,居然在那等恶劣的路况上,拉着那么大的负载,以那样高的速度飙车。

报应来了吧。报应来了吧。

连第二天找到一家车行,上架排查时,怎么跟派到活的MECHANIC交流,你都盘算好了。你得告诉他你是专业的,免得明明该换TIE-ROD,他开给你一副控制臂。但又要控制好语气,不要过于冒犯人家,免得明明该换TIE-ROD,他说查不到问题,要你白交个检测费走人,而问题依旧。

你带着满心的焦灼沮丧和半身的油污回到MOTEL。进了房,洗了手,从随身包里掏出手电,再度出门,花了大约一分钟,找到异响所在:只是右轮内侧的一小块挡泥板松脱了,左打方向时磨到轮胎而已。

你打开后备箱,拿出走前备好的一小根TIE-WRAP,斜卧到车底,又花了大约2分钟,把那块挡泥板系死在螺丝眼上。问题解决。

回到房间,时针已指在12点半。

你愣了片刻,唇齿间迸出一句由衷的赞颂,以魁式法语的拖腔拉调,提及某个动物性的下三路动作,和不知谁的直系女亲。
7#
 楼主| 发表于 2015-4-19 20:5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曼尼托巴,我的草原


这一夜你睡了多少,同样变做一个谜,需要测算推理。

大抵在午夜街头的挡泥板惊魂之后,又颇费一番周折,你才睡着。乐观估计,也在凌晨2点之后。到天明上路时,桑德贝街头的RUSH HOUR,且尚未成形。所以最晚,不过7点钟的样子。

所以就睡眠而言,就算没有更糟,也丝毫谈不到好转。

朝雾迷蒙。你在不停地发抖。气温并不低,你也没有发烧。你却感到难耐的寒冷。

你已无力生气。残存的那点力气,只够你打点行装,去附近的加油站补充给养,驱车开始这一日行程的。

你开了暖风,仍止不住瑟瑟发抖。两天狂奔之后,即便扬鞭远行的ROMANTIC,这已支撑你数周的精神鸦片,也渐失去它的效用。你睡眠不足,体力严重透支。你为自己精心打造的仰天大笑出门去,从此天涯是路人的悲情形象,已然崩坏坍塌。

桑德贝郊外潮润的森林公路上,你看到自己现了原型:一个鼠类,落跑者,一个……WELL,THERE'S NO OTHER WAY TO PUT IT,LOSER,A PROPER LOSER。

愤怒是你的DISGUISE,用于掩盖你的疏于自律,你的傲慢,任性,懒惰,所导致的你于EVERYDAY LIFE中,在每一个以自我为强敌的战场上的溃不成军,一败涂地。

远方,则无非你的遁词。 走出再远,躲得开自己吗。走到天涯海角,你自己,这你一生的强敌,还不是如影随形地跟着你。4000公里的这一端,你所不能战而胜之的,什么道理,到那一端,就自动变做你的手下败将。你的胜算,跟你出走的里程数,有比例关系吗。

你应该就地爬起来。LIKE A REAL MAN,你应该坚强,冷静,隐忍,宽容,审时度势,埋头苦干,将颓势扭转。 INSTEAD,你却勃然大怒,自我放逐,拍拍屁股一走了之。

这是一个你一生都在严厉地审判并厌恶着的FIGURE。忽然这一天你却发现,你正亦步亦趋地跟随着他,把他慢慢变做你自己。

AT THIS POINT,你开始渴望,看到一种广袤,深沉,自在自足的BEING,一股坦荡从容,充斥天地的气质,一个MORAL PRINCIPLE。

那不是海,却是绝对类似的东西。那就是前方的草原。

CALL ME ISHMAEL。《白鲸》这句著名的开场白,苦涩地咕哝在你的喉咙里。

NOW,是时候结束这白开水式的感情泛滥,看下这天的行程了:



共700多公里,10小时以内的路程。藉此,我们将慢慢挣脱安西乃至一整个加东的山峦与森林的封锁,跨入MANITOBA省,华人称其为曼尼托巴的,从此行进在广延三省之阔的北美中西部大草原上,直至落基山麓,这次旅程的终点。

这一日行程的目的地,则是MANITOBA省会WINNIPEG,华人称作温尼伯。

回到17号公路OR TRANS-CANADA HIGHWAY之后,上一个坡,经过一片开阔地带,你一度以为,草原已如期而至。但你很快又回到森林里。那份隔绝与荒凉,相比于桑德贝前面那段,只是过之,并无不及。

足有一个半小时,风挡玻璃向前,后视镜之内,视野所及,全无任何同行或对行者的踪迹。

似乎就在这段孤独的旅程中,路边出现指示牌,提醒你已越过时区变更线,需要把时钟拨慢一小时。

之后又开始爬升,行进在高低起伏盘旋不定的山区公路上,路过数不清的大小湖泊。都是万年前的冰川退去时留下的吧。所谓冰蚀地貌,就是这样的。

无论大小,例皆凄凉而美。究竟因为美才凄凉,还是因凄凉而美呢。

你经不住诱惑,停车就了其中一个,且居然并未被她慑住,动弹不得:



计划是在DRYDEN打尖,吃饭兼加油。但你SOMEHOW放弃了这个想法,经过的时候。

所以到KENORA时,你面临燃料不足的窘境,而不得不改变行进路线,向南深入几十公里,进城加油。

前一天在SAULT STE MARIE和THUNDER BAY之间,你听从前行者的建议,采用所谓重油战术,每路过一个油站,不管油箱里还有多少留存,也不管那里的油价高的多么离谱,都要停车加满。

到了这一侧,如前述,荒凉和隔绝,其实是相同的,你却疏忽大意,不再把这放在心上。

KENORA是傍湖而建的一座小城。就你的品味来说,是进入安西以来,最漂亮的一个TOWN了。地标是一条硕大的北美狗鱼:



狗鱼是种凶猛的鱼,类似我们那里的黑鱼吧。这个雕塑叫做HUSKY THE MUSKIE,又透露出格外的凶猛,跟周边的秀丽景色,并不搭调。附近特产这个么。

AS PER WIKIPEDIA,KENORA这个听上去相当娇媚婉约的名字,并不是个独立的词,而是由组成这座城市的三个小镇名,各取头两个字母拼组的。有意思。

此外则这个地方,应该是加拿大法裔的先民,所谓新法兰西人,深入北美大陆的最后一个据点。往后,新法兰西变做英国人的殖民地,由此再向西的探索与征服,就是以英人的名义进行的了,虽然仍可见大量的法语地名,直到落基山深处。

所以非但没有躲开,还要驱车几十公里去就。SIGH。

展开ATLAS查,发现出了KENORA,不过50公里,就是曼尼托巴了。

于是再度放弃吃饭的打算。

但这50公里,却是山重水复,景象毫无变化。你开始疑心,进入曼尼托巴,难道还是森林?

忽然间道分两侧,你再不必与对头身形狼犺的大货,争执那条烦恼的分割线了:



一再闪过的路标提醒你,前面将是17号公路的尽头。过了省界,就是1号高速。

然后是一些牌坊,标语,写着欢送欢迎之类的例牌话。

然后,你忽然便挣脱了安西苦闷的山林,和孤寂凶险的羊肠小道,行进在宽阔平坦的双线高速上,身外是一望无际的原野。

天空浮云朵朵,如诗如画,如一首优美的牧歌:



NUAGES, NUAGES, LES MERVEILLEUX NUAGES……

你忍不住热泪盈眶。

终于挺过来了。

曼尼托巴,我的草原。
8#
 楼主| 发表于 2015-4-19 21:3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风都温尼伯


现在是时候结束抒情以致煽情,FOCUS多一点到REALITY上来了。

所有的文字都在LYING;一切叙述,总免不了追求戏剧化。这是一个真理。当一篇以纪实为面目的文字,使用小说化的第二人称,OR SO-CALLED间离效应时,TRUST ME,这只是为了写字的人,有更多虚构的自由,更少撒谎的内疚。

余秋雨就是这么干的。大师摸得,和尚我照摸。所以COME’ON,已经掉进去的同学,醒醒了。

当然,如上这番CONFESSION其自身,闹不好,也还是所谓间离效应的一部分,只是更机巧隐晦罢了。

那么如上这番有关CONFESSION的CONFESSION呢。

如此无限循环。

PLATO咋说的。真相是他在自在,不可达到的。你竭尽全力,所能看到的也无非真相之火,投射在洞穴墙壁上的,那些摇曳不定的虚幻映像而已。

作为亲历者,我都已经放弃追求真相了。你何必较劲。

我只求尽己所能,把这些映像表述得如我所期望的那般富于姿彩便好。

NOW再次扯回来。该死的麦尔维尔,把我往ROMANTICISM的东拉西扯废话连篇上,带过去好远啊。

NOW再再次扯回来……是的,我们来到了曼尼托巴的草原,行进在久违近两千公里的双向隔离的高速公路上。 限速是110,比东部的高速多10公里。按加拿大公安干警的执法通则推算,你是可以再加20公里,开到130的。

但不久我就发现,还是把时速控制在110较明智,因为路上太多坑了。

安西固然只有一条羊肠国道可走,多数地段,路面并不坏。曼省反之,一马平川,却是满路疮痍。

车速稍一提起,即有MASSIVE的RATTLING NOISE和激烈的晃震来袭。而在经历了昨夜THUNDER BAY的挡泥板惊魂之后,我不得不对车的底盘状况,有所顾忌。

此外则这条高速,虽双向隔离,却并非全封闭。不但遍布横向的十字交叉路口,甚至隔不远就有一个接路桥,方便你直接拐到对面,调头回去。所以严格地说,只是双向分离,而不是隔离。 不要说国内,就是加东,我也不记得走过这样的高速,是可以随时调头回去的。

——想到“回去”这个词,你的心头不免一阵痛的痉挛。现在你是真的人在半途了。回去,至少在空间上,已绝无可能。

前方,则仍然是个未知数。

走前查过GOOGLE MAPS,看到进入草原三省之后,道路纵横交错,留下一个市镇密集,交流密切的印象。身在其中却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是有很多路与1号高速交错。却几乎没有一条,是铺着沥青的。可以说,目力所及,唯一PAVE过的,NO MATTER HOW BADLY,还只是我所行进的这条高速而已。余皆尘土飞扬的沙土路。

高速两边,则是用铁丝网隔开的,一望无际的牧场,OR 农场。每个都大到如此程度,不开车是没有可能,在一天之内COVER过来的。

所以那些路,应只是方便开着皮卡或联合收割机,下地干活用的,跟我们所熟悉的市镇交通网,扯不上边。

这种状况,由曼尼托巴开始,要一直延伸到阿尔伯塔的落基山下,方才告一段落。

所以你很快有一个明显的感觉,是这边高速上的车辆,皮卡或OFF-ROADER的比例,大大高于东部。且多数的风挡玻璃上,都写着一道或数道闪电般的裂纹。

另一个一直延伸到落基山下而几乎毫无变化的是东西是景物。一言以蔽之,就两个东西,即无边无际的草场,和散落其上的这个玩意儿:



英语是叫做ROUND HAY BALE吧。圆草卷,或什么(这张图不是我拍的,而是来自GOOGLE,FORGIVE我蹩脚的摄影技术,关于草堆,实在没一张拿得出手的)。

初见这些东西,音符散落于五线谱上一般,颇有秩序地布满原野,煞是好看。明知是机器弄的,还是觉得富于艺术感,简直是行为艺术。

但却架不住多,一看再看,便懒得看了。

那这是什么呢。就我所搜集到的资料看,这应该是燕麦草堆,牛马过冬吃的干饲料,是草原牧业的主要营生所在。草原省自己就是养殖大户,当然要用;而且还往外卖。我甚至还在加国最火的个人二手物品买卖网站KIJIJI上,看到有人兜售这个东西。

曼省是加国农业大省,著名的粮仓。就是说畜牧之外,还有丰盛的农耕产品。这在熟悉东亚地理的我们来说,多少有些难于理解,因为在东亚大陆,草原只能游牧,没法种庄稼。所以有所谓游牧与农耕分界线;是气候地理的分界线,因而是生存状态或文明的分界线,也就必然是政治军事分界线。历代长城,就大体沿这条分界线修建。

北美中西部草原,却有所不同。简言之,这片大草原并不干旱。非但不干,在加拿大范围内,还是全国最潮湿的地区。因为草原向南,直到墨西哥湾,都是一马平川,毫无阻挡的。夏季的热带暖流,可以长驱直入。

高湿+草原丰沛的光照,利于农作物生长。只是主产什么,中文和英文的资料却颇为分歧。英文说是燕麦,土豆,油料作物,甚至葵花子。中文却说大小麦。就我沿途所见,好像没有小麦。大麦不知,小麦我还认得。

当然草原向北,直到北极,也是一马平川的。所以冬天的极地寒流,同样可以长驱直入。

所以即将到来的温尼伯,据统计,是世界范围内,人口超过多少万的大城市中,冬季最为严寒的一个。这个我在归途中,着实领教了。纵然并未造成什么伤害,却可列为这一生中,最可怖的危境,木有之一。

极地寒流和墨西哥暖流,最著名的两大气团,均可畅通无阻地到此,造成另外一个不难预见的气候特征,就是多风。

温尼伯同样以WINDY著称,是座风都。好在去时,并未真的遭遇什么灾害性的天气,倒颇有几分大风起兮云飞扬的壮阔。

大风起兮云飞扬,独行海内兮离故乡。

这里所谓故乡,都已不是中国了,而是加东。怎么就混到这个份儿上了……

到温尼伯是午后,2点多钟的样子。有鉴于前两天在睡眠上遭受的艰难困苦,你下定决心,找个好点的地方过夜。这便是城这一侧的SUPER8。

回去见到国内也有SUPER8了,看上去更像HOTEL。这边的也蛮像,但还是MOTEL。算是比较HOTEL的MOTEL吧。

价钱贵了近一倍,仍然没有免费长途,也不能吸烟。但相比REGINA那个,已算极度舒适讲究了。

稍事休息,洗刷一番,便进城去了唐人街。

说到唐人街,严格说你只去过蒙特利尔那个。多伦多那个没去成,温哥华整个没去过,均不知什么样子。所以看到温尼伯唐人街的路牌上,堂而皇之地写着汉字,你觉得颇为惊异。这在魁北克,可是犯天条的:







RUPERT街翻做鲁班道,有想像力。

各地唐人街例皆脏乱差之所在,这里也大抵如此。但在入口牌坊处,却有一个颇为干净养眼的园林景观:



吃饭是家粤菜馆。主菜是剁椒牛肉吗。忘记了。反正不是FAKE CHINESE FOOD了:



其实只要有那壶热末子茶在,怎么都可以吃舒服了。

饭后就在DOWNTOWN附近转悠了一会儿,看到大把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红番,蹲踞在道旁,喝酒吸毒傻笑。

奇怪的是来加多年,这还是第一次,你面对面看到原住民,且是这样一副德行。类似景象,在蒙特利尔或多伦多的闹市街头,是不可想象的。什么原因呢。

你可不敢给他们拍照。他们问你讨烟抽,你也老实不客气地双手奉送。也从此把香烟深深揣进口袋,再不敢拿出来。

温尼伯的大名,加拿大人民谁不晓得,乃是如雷贯耳的谋杀之城。

而多数恶劣事件,都与这些奉行丛林法则的街头浪人,扯不清的关系。

搞笑的是回到MOTEL,细查温尼伯的资料时,却看到所谓谋杀之城的桂冠,早几年前就从温尼伯的头上挪走了。挪到谁头上了呢,挪到了昨儿午夜,你在空无一人的街头,为了块挡泥板闹动静而满地打滚的那个小湖港,THUNDER BAY,头上。

有人会说OH COME’ON,这里是加拿大。加拿大的犯罪之都,也比中国最安全的城市,治安状况好五倍。WELL,YOU NEVER KNOW。至少,你不该拿自己作实验。

随手拍下的一组照片:























就这惊鸿一瞥所得的印象而言,你蛮喜欢温尼伯的街头。看上去也是颇古旧的一座城市,却并不匮乏装饰,而处处可见独具一格的匠心。胡乱锁弃在人行道栏杆上的自行车,也多有奇思妙想的DECORATION。一股颓废但自在的气质,衬托在风卷云舒,雄浑壮阔的天空的大背景下,构成某种杂糅的微妙的格调。连那些望之令人生畏的街头浪人,他们的长发,褴衣,大麻烟,酒瓶,也仿佛其间的有机构成,可达致一整体的和谐。

当然,过客就是过客。过客之见,与定居的人,总是天壤之别。

你回到MOTEL。两天的惨痛经历,似乎教会你如何对付自己。你慢慢地消磨时间,上网,看电视,整东西,收拾个人卫生,一遍一遍地跑到外边去,站在虫鸣如雷的草场边上抽烟,看晚霞似血,看暮色四合,看星河浩瀚。

终于,11点钟的时候,你如愿以偿地睡去了。在这奇幻的草原之夜,漫漫征途的中点,北美大陆的腹心地带上,你的梦中却无任何新奇之事,好像你并未离开家门半步。
9#
 楼主| 发表于 2015-4-19 22:04:29 | 显示全部楼层
落寞女王城


这一日的行程,是由温尼伯出发,穿过曼尼托巴省,进入草原三省当间那个,SASKACHEWAN,华人叫做萨斯喀彻温省的,直至其省会REGINA。共计600公里,不到7小时的车程:



整个旅途中,这是距离最近,耗时最短,某种程度上,或者也是最乏味,最FORGETABLE的一段。

你需要重新查地图,才想得起沿途经过哪里;回看照片和视频,才知道自己作过什么。

甚至回程的时候,混淆就已发生,纵然来回程的间隔,绝谈不到长。如同走在任何一条回头路上,你会很自然地对前方做出预期,再走下去会是哪里,会出现什么,等等。结果就在REGINA两侧,这样的预期,错的不是一回两回。

该到那边才会出现的,你以为是这边,VICE VERSA。

回程冰天雪地,只用一天,就从卡尔加里蹿到了温尼伯。为何去时,天气晴好,交通顺畅,却要用两天。

GOOD QUESTION。

具体什么时候动身的,同样不记得。总之,动身之后,启程以来的第一次,你陷入清晨RUSH HOUR的TRAFFIC里面。颇费一番周折,才回到HIGHWAY 1 OR TRANS-CANADA HIGHWAY上。

出了城,天空瞠目结舌地晴朗着:



才知道晴空万里,并不总是可爱。草原的天空,需要最低限度的点缀。否则,视线所及,只是上下两块空白而已,久看令人抓狂。

你仍在经过数不清的干草卷行为艺术,看到马牛,有时也路过几十米长的洒水(药?)机架,搁置在草场边,颇令你好奇于它是如何工作的,AND SO ON,AND SO ON。

但这些,不是早已熟视无睹了,就是过于渺小,在视野中成不了气候,不足以对抗周围这无论看向哪个角度,都可直达地平线的的广延,静止,单调,含默,平铺直叙,缺乏重点。

早餐过后,又行许多时,天空中终于出现云朵。是驶入了不同的天气底下,还是草原上的湿气,总算被太阳蒸发一些到空中了呢。

草原上的景物也略有变化,闪过大片大片金黄耀眼的油菜花:



高耸的风力发电机,则是越过省界之前,你所记得的,唯一曾刺破那份枯燥的整齐划一的存在物:



时间不紧,任务不重,你在那附近很是逗留了一会儿。天气晴好,觉也睡足了,你的状态似乎不错。但是流淌的风中,却透露出不安的讯息。

一个TRUE HORROR,正从你的内心深处,觉醒出来。

你竭尽全力忽视它。因为你知道,那将是真的可以杀死你的东西。

与之相比,安西山林间的离情别绪,近乎情感体操。正因其伤害力是如此的可以忽略不计,你才一味放任,而并不花费心力去控制吧。

就这样越过省界,进入萨省。

萨省颇小,也是草原三省中,面目最模糊的一个。都是草原,畜牧业大抵近似,但曼省又是粮仓,阿尔伯塔更是举世闻名的石油产地。萨省呢,这两项也都粘边,甚至颇为可观,却在哪个方向上都不突出。至少,在提及加国的这两项战略物资时,都不会在第一时间,被人记起。

景物也是如此吧。阿省有落基山。曼省则除了草原,也有巨大的湖泊,虽然路程中并未经过。少为人知的温尼伯湖,是世界第七大。曼省且是靠海的,北接著名的哈德逊湾。那里的丘吉尔镇,号称北极熊之都,也是少有的所谓北极航线上的深水港。

——北极或北方航线,最近一段时间,仿佛是加拿大的国际政治焦点。百年前的英国探险家富兰克林的失事船只遗骸找到了,居然劳动加拿大总理站台舞蹈,冠之以加拿大历史的重要发现,其剑尖之所指,就是北方航线。

萨省呢,除了草原,还是草原吧……至少你所知道的就是这样。

前方不远,本日行程的终点REGINA,也堪称加国的大城市中,你THE LEAST FAVORITE的一个。

REGINA这一侧不远,这样一个古怪的地名引起你的注意:



事实上是一系列地名。照片上的NORTH QU'APPELLE,应是系列中的最后一个。

这当然是法语,却以某种不甚规范的面目出现。大抵,这等同于英语说“WHO CALLS”,谁在叫(我)。只是通常,规范的法语在这里是有前置的动词宾语的,而由动宾与动词缩合(如果需要)。所以这里应为“QUI M'APPELLE”。QU'APPELLE者谓,疑问代词与动词直接缩合,是不该出现的(FORGIVE MY POOR KNOWLEDGE OF FRENCH IF IT'S WRONG)。

所以开始你想,这是魁式乡下法语的一种吗,跑这么远居然还有这个。很快你又看到一个地名叫FORT QU'APPELLE,QU'APPELLE要塞。不免好奇:不是说安西的KENORA,已是新法兰西深入大陆的最后据点了吗。

晚上GOOGLE过才搞清楚,QU'APPELLE之为法语,甚至不是魁式,而是流传于印第安人间的某个变种;这个地名是直到上世纪初才拟定的,跟新法兰西也没什么关系。

更奇特的在后面。从找到的资料看,此地之被叫做QU'APPELLE,只是凭空取自当时颇走红的加拿大美女诗人,Pauline Johnson的一首诗歌,而并没有太多历史性的地方性的依据。



诗全名《The Legend of Qu'Appelle Valley》,讲一个远行的印第安青年,深夜经过一片黑暗的山谷,听到有人喊他名字,便随口答复:谁叫我?无人回应。第二天回到家中,却发现他深爱的未婚妻已于昨夜暴亡,死前一直呼喊他的名字。

这是一个凄凉而惊悚的爱情故事,富于土著传奇情调,却只是美女诗人的望空虚构,而并非来自任何一地的民间传说。也就是说,并没有一个地方是因为流行过类似的故事,而“应该”被叫做QU'APPELLE的,包括这里这个QU'APPELLE。 唯一联系,来自早期METIS皮毛商人的报道,说这一带的原住民,在听到别人呼唤时,多以“谁叫我”做回应。不但用土著语,也会用英语,及这里的QU'APPELLE,诗中所谓的“QUAINT FRENCH TONGUE”回应。

诗原文第一段:

-I am the one who loved her as my life,
-Had watched her grow to sweet young womanhood;
-Won the dear privilege to call her wife,
-And found the world, because of her, was good.
-I am the one who heard the spirit voice Of which the paleface settlers love to tell;
-From whose strange story they have made their choice
-Of naming this fair valley the “Qu’Appelle.”

你从未细读英文诗歌,如不是旅途寂寞,加上故事的吸引。读过则颇觉喜欢,为其句式多变,造就曲折起伏的节奏效果,也便想当然地认定这是一流的作品。继续深究下去,却不尽然。我们的美女诗人,主要的还是个流行作家,故去之后便默默无闻了。直到后来女性主义兴起,加拿大政治文化中,原住民题材也渐受重视,才被重新发现,因为她除了是美女,还有至少四分之一的原住民血统。就是说,在纯技术层面,就作品本身而言,谈不到多么顶尖。

离开女诗人驰骋想像的土地不久,便也来到了REGINA,女王之城。

REGINA为拉丁语,就是英语的QUEEN。城市叫女王,好威风气派的。哪个女王呢,大名鼎鼎的英女王,QUEEN VICTORIA。

你却不太能被这座城市的外在,启发出太多的形容词,是可以同时应用到女王,而特别是身为日不落帝国盛世之君的,这位维多利亚女王的殿阶之下的。

相反,在你看来,这座城市相当破败,杂乱,脏,MISERABLE,透露出一种令人绝望的自暴自弃。

那么内在呢?OH COME'ON,一个过客的惊鸿一瞥,看到什么内在。

你只在DOWNTOWN逗留了一小会儿,便被神游在VICTORIA公园喝酒吸毒,面目可疑的各色红白番吓着,落荒而逃了。

温尼伯也遍布这样的流民,你并未特别感到怕,因为那是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这里却是相对封闭的公园,你又忽然意识到,此时此地,身边左右非其同类者,好像只有你自己。

所以也没拍到几张照片:











基于昨在温尼伯的成功,你仍租住SUPER8,ONLY TO FIND OUT不但此SUPER8非彼SUPER8,还是此行所住最差的。你被安排在半地下,潮湿而阴冷;窗外在装修,空调吹出一股油腻子味道;WI-FI时断时续;出去一趟车位就被占了,找官方协调,人说不管。等等等等。

总之,看不到有何理由,这里的价钱,比温尼伯还贵30刀。

同样是基于昨日的经验,你找到一家中餐馆,吃饭多点一个菜,饭后打包。晚上10点拿出来垫肚子,却发现这居然只有菜,没有饭。 偌大一碗干饭,都让鼓脸蛋的四川姑娘倒回锅里,还是私去了怎的。但愿是后者。否则,谁知这家是第几回干这种事,你所吃那碗,又是哪位老兄午餐剩下的。

你跑到SHOPPING MALL买了几样东西,也多以悲剧收场。

一副NIKE的拖鞋,价格颇不菲,WHICH,穿没一个月就开胶了。

GOPRO摄像机的备用电池包,WHICH,第二天启程才发现,根本没法充电,只好在卡尔加里的连锁店退掉。

甚至,走前给卡尔加里的一个家庭旅馆打电话,订过一个房,因为路途遥远,没有说死时间。这时打去确认,那边却非常含糊,说过来再看之类的话。

放下电话,你很是彷徨了一会儿。要知道,这是你在那边,唯一可称为目标的东西。

过去后结识来自REGINA的某兄,老乡,在那边可数的朋友之一。他对你OVER REGINA的恶评,就非常不以为然,简直义愤。他将之归结为四个字:魔由心生。不是REGINA怎样,是看到REGINA的你自己,出了问题。

THAT IS, SOMEHOW,TRUE。

漫漫征程就剩最后一天了。诗意已然消退。REALITY带着油腻子味,正从窗外吹进来。

数天乃至数周来,支撑你铤而走险的,不正是这荒唐的诗意么。

更可怕的是,这天早些时候显露端倪的那个TRUE HORROR,在抵达REGINA之后,已成长壮大到那种程度,伸手间便把你牢牢攥住:

你想孩子,撕心裂肺,痛不欲生地想。

离家已经四天。这四天里你仍可以看到他,听到他,通过电话和网络。但你不再能触摸到他,感受到他。

当疯狂耗尽于荒凉的上湖之滨,愤怒消弭于桑德贝潮润的林中路,诗意云散于广漠无垠的大草原,你再找不到任何东西,可以填补那个仍在扩张中的空洞了。纵然你曾以为,也暗暗期望,这当中的任何一个,可以支撑地久一些,再久就一些。

而你仍在一公里接一公里,一分钟接一分钟地远离他。

REGINA自有她的美与尊严,NO DOUBT ABOUT IT。却强烈不到那个程度,足以穿透你被悲伤蒙蔽的眼睛。

点评

同意lulu说的!  发表于 2015-4-22 12:44
树拍得好,达芬奇风格的活物  发表于 2015-4-21 11:07
10#
 楼主| 发表于 2015-4-20 08:49:10 | 显示全部楼层
LAST DAY OF THE SUMMER


最后一天。ANYWAY。

路线是这样:



由REGINA出发,穿透萨省,来到最后一个草原省ALBERTA,华人所谓阿尔伯塔省,直到目的地,也是本次横穿之旅的终点,加国第三大城市,石油城卡尔加里。

总计不到800公里,9小时左右的车程。

你起的相当早,出城也颇顺利。

HIGHWAY 1是穿过温尼伯城区的。不在其上,不在其下,而恰在其间。有如国道,进城之后,就是一条马路而已。这也是为什么,你会陷到TRAFFIC里面。

这里有所不同,沿HIGHWAY 1路牌走,几分钟就可以上到绕城高速,扬长而去。

因此,REGINA也失去最后的机会,OF REDEEMING HERSELF,在你那里。

然后你照例,经过了数不清的干草卷,牛马,洒水架,AND SO ON, AND SO ON。

当然也并非毫无变化。

你又开始爬升。虽没有安西的SAULT STE. MARIE之后,那么SHARP的爬升角,风挡向前,却不再是一览无余,直到地平线了。起伏的丘陵,完全阻挡住视线。

由蒙特利尔至卡尔加里,LATITUDE提升5度,ALTITUDE则提升了1000米,所以这不但是向西,也是一个持续向北和向上的过程。就向上而言,安西是爬升的第一阶梯。曼至萨省,仿佛一个平台地带。萨到阿省,则来到第二阶梯,如此直到落矶山下。

此外则越向西深入,景象就越接近你IDEA中的草原,干燥而荒芜的草原。

草场有明确的稀疏下去的倾向。视野中开始出现巨石,乃至裸土。

偶尔,会经过一些小形的“磕头虫”钻井,散布在草原上。小到像TOY的程度,以致你颇为怀疑,这该不是在抽地下水吧。

磕头虫之外的新鲜事物,则是一些小型的湖泊,周边围绕着可达数十米之阔的,白色泛黄的沉积物。这是传说中的盐湖么。

同时,你且不再看到某样东西,至少没那么频繁了。而正因平常是如此频繁地看到,有点熟视无睹,以致你明知视野中少东西,却很久都没觉悟,少的究竟是什么。

终于,你听到一个声音,在左近咕哝着说道:树呢……

是少了树。由此再向西,树木稀疏的状况,也是一直延伸到落基山里的。甚至卡尔加里,也颇少参天大树。登高远望,任何其他加国的城市,往往给人以覆盖在森林中的感觉。卡城却更像周边的草原,到处光秃秃的。因为气候,也因为卡城短期内的迅速扩张,给不出足够的时间,让树木充分成长吧。

——BUT,WHO WAS TALKING?

这时你的车中,并不曾添加一个旅伴。也没空位添加旅伴。不要说后座,驸驾都堆满杂物。终整个旅程,都是如此。 所以,那个咕哝的声音,只可能来自你自己。

是的,你在喃喃自语。这个举动,仿佛在数天前,你登上旅程的那刻起,就已开始了。但在出安西以前,这更多是无声的,克制在胸喉之内的。 进入草原之后,你开始听到自己说话。

如果说那时还只是偶有发生,源自旅程之枯燥与景物之单调的话,那么最后一天里,就颇有失控的趋势,表明你好像身处精神崩溃的边缘。

整个旅途,随身的纪录设备,除了用来拍照片的iPhone,还有一架GOPRO摄像机。电池第一天就烧掉了,充不上电,只能插在车上用,如同你的破GPS。多数时间,你只是手持,想起才拿出来,左右晃晃而已。路程已在最后一天,有感于此前拍得少而糊弄,你把这正经架起在DASH上。多数时间是冲前的,拍历程。偶尔也冲后,拍你自己。

有限的几段视频里,这一段路程上的你,看上去颇为正常。甚至东张西望,显得兴致盎然。数次打把变线,都有一个TEXTBOOK LIKE的看盲点的“SHOULDER CHECK”动作出现,虽然镜头所及,多数时间,空旷的路上就你一辆车而已。

这是面对镜头的扭捏作态吗。或多或少,自觉不自觉,总是有的吧。纵然你从未打算,将这样的记录,给自己之外的任何人看:将来的你,在当下此刻,就是自己之外的另一个人吧。

而你所记得的,那一段路程上,感受中的那个你自己,也可以说是更真实的你自己,则完全是另外一副嘴脸:你疲惫不堪,蓬头垢面;你面容呆滞,形同泥塑;你目光空漠,像一个十足的精神病人,望着虚空某处,不停地自说自话。

当然,有关这些,要说视频里全无一点线索,却也并非如此。

终整个旅程,收音机差不多都是开着的。歌听烦了听新闻,新闻听烦了听TALKSHOW。这些都听烦了,或在安西那段没有收音机信号的荒凉的路上,还有手机,有以前从ITUNES上买下来的杂七杂八,通过AUX线接到车上听。购买的决定,显然不是在一个时间一种心情之下作出的。因而综合起来,是颇古怪的一个组合:周华健的一个专辑,MARIAH CAREY(变做肥婆之前)的一个,然后是邓丽君的,SOMEHOW一个专辑压成一首MP3,没法分开听,想是网上下的而不是买的,再就是某大师的一个大提琴,某女大师的一个小提琴,和某人的一个二胡专辑。

——所以不难想象,随机播放时,耳边由稀松平常的《花心》,忽而跳转到凄厉高亢的《流浪者之歌》,再而跳转到自怨自艾絮絮叨叨的《二泉映月》,你自己也会被惊个哆嗦,莫名惊诧好几个瞬间。

所以回看这天之外的任何视频,你总可以听到什么。唯独这一天,翻遍所有,听到的只是单调刺耳的速噪和路噪。

在这惊人的刮躁OR,RATHER,可怖的静默中,你正经历着哪些苦痛的折磨,叨念着什么内容的疯言疯语,你自己清楚。

总之,当所谓的TRUE HORROR来袭时,情形就是这样的。

就这样过了省界,来到繁荣的炼油城MEDICINE HAT,旋即又蹿出去了。

阿省的路像丝绸一样平顺,是你在加国所见最好的。你却已厌倦了草原,并不只为周边的缺少树木。

你怀念安西苦闷的山林,和才动身时的那些迷惘的日夜。毋宁说,怀念REGINA之前还那般厚重着的诗意;怀念未来尚在云端时,还可恣意驰骋的想象。

这些,如今都一去不返了。你已经走在那路上,你就要到达那地方。

你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且成功地实施了。你选择浪漫,也享受过了。FROM NOW ON,是时候看到结果,承担后果了。

这时你所感受到的,只是恐惧而已。

夏日的去程结束时,情形大体是这样的:你爬上直通卡城的那条大道之前的最后一个大坡,在那个加油站停下。你的本意是加油,同时感到内急。短暂权衡后你决定先去厕所,遭到看店一对华人母子的白眼。为此你颇不爽,决定出来后不再加油,直接上车走人。

手触门把的瞬间,偶然转头,赫然见一座大城,横陈在远方的地平线上。

你的心被一只无形的手猛地攥住,一阵晕眩:

THERE IT IS…MINAS TIRITH,CITY OF KINGS…

城墙之内,硝烟弥漫;PELENNORS FIELDS上,SAURON的大军围战正酣;NAZGUL横飞,群魔乱舞。

而你正如初抵战场的ROHAN骑兵,长途跋涉,精疲力尽,且面对强敌,BRUTALLY OUTNUMBERED。

你在震惊中回到车里,打火,同时感觉自己更像那个HABBIT,不知天高地厚的HALFLING,MERIADOC BRANDYBUCK,基于义愤奋勇向前,临到阵前才知这场战斗,究竟怎样地OUT OF YOUR REACH。

你的车却如忠诚的王女Éowyn,FAIR AND BRAVE,既已陪伴你走过漫漫征途,这时又紧紧揽住你,用颤抖的嗓音安慰你说:

- Courage Merry… Courage for our friends…
- Whatever happens, stay with me. I'll look after you.

你挂档起步,慢慢驶向高速入口。你再度扭头,却已是透过Théoden King绝望的眼睛,看向MINAS TIRITH。

你的DOOM,就在不远的城墙之下。这你早在出兵之时,就预见到了。当GONDOR求助的烽火,传至ROHAN,你本有机会,更有数不尽的理由拒绝,避免这场千里赴死。但你除了向前,别无选择。你曾蛊惑于白衣巫师Saruman的诅咒,身不由己,如一副行尸走肉;你为了儿子的战死,意志消沉,不战而走;你在HALME'S DEEP的决战中,又判断失误,先骄后馁,乃至放弃职责,但求一死。凡此种种,只因你这一生的骄傲,已不容许你再往后退缩。

向前吧,唯有向前。

你停在高速入口,等待插入车流的时机,同时对前方的接战要素,做出技术性安排:

-Eomer, Take your Èored down the left flank.  
-Gamling, follow the King's banner down the center.  
-Grimbold, take your company right, after you pass the wall.

你跃马阵前,高声激励士气:

-Arise! Arise, Riders of Théoden!
-Spears shall be shaken, shields shall be splintered!  
-A sword day... a red day... ere the sun rises!

你高举长剑,疾驰如风,拍打将士们的重矛:

-Ride now!... Ride now!... Ride!
-Ride to ruin, and the world's ending!

你转马回缰,再次面对前敌,振臂三呼:

-Death!
-Death!
-Death!

众Rohirrim三呼回应:

-Death!
-Death!
-Death!

号角连天,凄厉苍楚。你瞄准插入车流的间隙,松开刹车踏板:

-Forth, Eorlingas!

你狠踩油门,冲上主路,望前方的大城,疾驰而去:



略带哀婉的小提琴独奏中,你听到这样的心声独白:

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我不会这样蠢了,再也不会……

TURNED OUT,地平线上的只是几栋楼的一座小城,并不是卡尔加里。那甚至都不应该是CHESTERMERE,而最多不过STRATHMORE。

点评

大漠孤旅,海市蜃楼。相信我们的心是神予的造物,可以把孤寂放纵成啃噬自己的野兽,也可以把向生的本能斧凿成英雄的诗歌  发表于 2015-4-21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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