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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太極滑雪 于 2018-4-14 14:35 编辑
Hmm... 兩千五百哩的露營的細節可是很長哦(just kidding),我長話短說。
我是1975年開始滑雪的,1978年直下黑線蘑菇,自以為很厲害。當時加州雪旱,而紐英格蘭大風雪封地,我想,要滑雪一定要在有雪的地方才能滑,不是嗎?所以決定搬去波士頓,我先母住那。怎麼搬?沒錢,也不會(當時的世界太大,也沒有internet...) 最後決定騎腳踏車... 從Long Beach, CA 經過加拿大 to Boston, MA, 全程約五千五百哩到六千哩,一天騎六十哩,一百天應該可以騎完,我給它六個月,應該可行。細節是,我沒露過營,而我老婆還不能算是會騎腳踏車... 自我訓練、準備了九個月,1979年四月十七號上路。生平第一次離開人群,自己在野外過日子是有點嚇人,同時也新鮮、興奮... 我們是一路走一路學(學過日子),享受一段自食其力、自由自在過日子的樂趣。
“人在畫中” ,那路上的一點黃點是我老婆。
這旅行雖說是千里迢迢,風吹雨打日曬經日不停,騎車,過日子,一路上倒是平安無事。我老婆騎到溫哥華改乘火車東行去我老姐家在Winnipeg,而我則計劃繼續騎過去。原來的計劃是沿著美國邊界的一條公路騎,但是,途中一個運動器材店的老闆跟我建意說,“If you don’t go to see Rocky Mountains, you haven’t come to Canada.” 那麼嚴重?!好吧我就改道北行,而這次改道,不只是大開我的眼界(Rocky Mountains就是“rocky” mountains,石頭山,整個山就是石頭),同時一件事件發生也改變了我的人生觀,因而我的一生。
在這旅行之前,我是一直在人文的世界—人最大,人也最厲害,可以控制/管轄世界上的萬物等等—上過日子。然後,一天在去Rocky Mountains的路上,荒山野外,四野無人,而我是赤手空拳,碰到一隻“野” 熊,盯著你看,一步一步的對著你走,你怎麼辦?一嚇之間,才發現我們的人文世界以外,還有個野生的/自然世界,而我們人類的法律不管用,我的新世界。
從那時開始我就一直在追尋這個自然世界,我的新世界,大自然,而導致今天退休於太浩湖。
我自己在Canadian Rockies騎了十一、二天,有點心疲力竭,想打退堂鼓。Banff National Park是最後一個機會連接火車道,往後公路和鐵路就分道揚鏢了,我也就只有繼續騎下去了,另外一千五百公里。我騎到火車站遲到半個鍾頭,但是火車遲了一個鍾頭,僥幸?我上了火車,正式結束行程,6-11-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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