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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amesBo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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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翅,又一项歧视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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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1-10-18 22:47:0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sonicwithtails 于 2011-10-19 01:32 编辑

因为鹅是养殖的,杀死这些鹅不会影响生态平衡,也不会有导致鹅类最终灭绝的危险。鲨鱼和养殖鹅重要程度没有可比性。

你说立法要有一致性。但如果两种动物的重要程度不同,怎么可能有同样的保护?你自说自话一口咬定鲨鱼和鹅等同,然后号称必须同样对待,否则就歧视了中国人?what?

歧视是个好用的工具,但很多人反对不同观点的时候,翻来覆去就这一把刷子。很显然中国人里也有不少支持禁止,你是不是认为我们也歧视你?

我不关心鲨鱼是怎么死的,有没有痛苦,关于西人的“残忍”观点我认为是彻底的狗屁。我只知道不该死这么多,我只知道死这么多鲨鱼对海洋生态破坏太大,妨碍了我作为一个人类的利益。如果你觉得“重点”是没有平等对待鲨鱼和鹅而导致你觉得被歧视,而不是立即设法阻止滥捕鲨鱼。。。ok,你抓重点的能力很强。

请试图用鹅来证明鲨鱼被大量捕杀是对的。如果你不能证明,则也许应该承认鲨鱼被大量捕杀是错的。

错的事情为什么不应该禁止?为什么别人不能做代表大多数人利益的正确的事情?为什么试图推动一件对人类有益的事情,反而变成了“立牌坊”?seriously, why?

有个人说了句很简单很普通的话:我认为大量捕杀鲨鱼不对,所以我支持禁止。多么简单的一句话,多么简单的一个道理。与人种肤色以及鹅干酱何关?
12#
发表于 2011-10-19 00:05:16 | 只看该作者
sonicwithtails 发表于 2011-10-18 20:47
因为鹅是养殖的,杀死这些鹅不会影响生态平衡,也不会有导致鹅类最终灭绝的危险。鲨鱼和养殖鹅重要程度没有 ...

sonicwithtails,我赞同禁鱼翅的观点,但帖子里有“tmd”就会落了下乘。
13#
发表于 2011-10-19 00:13:53 | 只看该作者
野生和圈养
14#
发表于 2011-10-19 00:14:5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sonicwithtails 于 2011-10-19 01:33 编辑

回复 12 # Nate 的帖子

我错了,edit掉。。。多亏你提醒,否则岂非毁了我刚建的那座牌坊。
15#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9 07:12:08 | 只看该作者
雄文,雄文!
咱玩个游戏,小学生都会的,归纳中心思想。
我先说你的中心思想: 为了海洋的生态平衡,所以要禁止鱼翅。
不对的话,请指正。
请版主您来说说我的中心思想。
16#
发表于 2011-10-19 08:04:46 | 只看该作者
论起生态平衡, 貌似最大的问题是人类过多。
17#
发表于 2011-10-19 08:26:12 | 只看该作者
论起歧视吧, 我没有什么好办法, 心长在别人身上, 我唯一能做的是让自己真正强大起来。
18#
发表于 2011-10-19 08:43:0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sonicwithtails 于 2011-10-19 10:53 编辑
JamesBond 发表于 2011-10-19 08:12
雄文,雄文!
咱玩个游戏,小学生都会的,归纳中心思想。
我先说你的中心思想: 为了海洋的生态平衡,所以 ...

你的中心思想是:洋人控诉华人吃鱼翅不人道,但自己也用“不人道”的方式吃鹅肝etc。所以这种不公平造成了歧视。

我的中心思想归纳略有偏差(当然我写的也混乱)。。。我认为是这样的:
1。这世上有很多人(我认为是大多数人但是没有证据),就是为了环保而禁止鱼翅。我想说明的是:你从来不提这点,似乎把洋人禁鱼翅归结为只是看不惯华人的“不人道”。
2。这种程度的“歧视”,和环保相比只是小事。改正自己的问题比揪住假想敌不放,血泪控诉假想敌和自己半斤八两。。。重要得多。

p.s.骂街是不对的,没事大唱咏叹调也是颇为无聊的,会尽量改正。
19#
发表于 2011-10-19 14:43:3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c_sea 于 2011-10-19 14:59 编辑

个人的一点看法:
1. 安省的Bradford  早在五月份便已经通过地方法律禁止鲨鱼翅产品了。
2.     安省的Oakville 是七月份通过地方法律禁止鲨鱼翅产品。
3.    密西沙加市是 10月12日通过地方法律禁止鲨鱼翅产品, 比多伦多市的议员开会讨论日早了一天。
4.    多伦多市议员在随后的第一轮讨论已经同意要禁止鲨鱼翅产品。 多市的法律顾问事前已经提醒过只有联邦政府才有权限禁止某种产品的销售, 但是多市的议员认为不必拘泥于这个权限还是同意禁止鲨鱼翅产品的销售。 多市提议禁止鲨鱼翅的就有一位香港籍的女议员Kristyn Wong-Tam。 

背景资料:鲨鱼翅的生产是将鲨鱼捕捉后,活体割下鱼翅,然后再将鱼扔回海里。被遗弃的鲨鱼几乎都会死去。 
鲨鱼翅主要用来做粤菜的鱼翅汤,全国其他省份大概没有这道菜肴。 
姚明有一个广告,宣传不要吃 鲨鱼翅,在国内中央台都有播出。在中国还没有立法限制鲨鱼翅之前,这个已经算是民间机制最有号召力的抵制鲨鱼翅保护鲨鱼的宣传了。 

鲨鱼翅并不是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生活必须品。鲨鱼就是海洋里的老虎,在海洋生物食物链中有重要的平衡作用。而吃鲨鱼翅对鲨鱼的影响,对海洋环境中生物链的恶劣影响估计大家应该是明白的。 多年前中国认为老虎是害虫,又迷信虎骨的功效,将野生老虎几乎打死殆尽,严重影响了生物的生态平衡。好在中国政府最后明白了, 早已经立法严禁捕捉野生老虎,以及一切用老虎做原料的产品,为什么没有人说中国政府的这个法律是歧视性法律呢?
 
个人又进一步想下去: 其实这几个城市是禁止鲨鱼翅而不是任何鱼翅。如果市场真的对鱼翅有极大的需求并有利益空间, 一定会有人开发替代品,比如三文鱼翅,鲤鱼翅什么的,味道一定不会比鲨鱼翅差。 再退一步, 如果有人还是认为这些地方法规不公平, 完全可以上诉到联邦法院要求这些城市撤销这些法规。上面已经说了, 多市的法律顾问都已经提醒市议会只有联邦政府有权限禁止某种产品的销售。可是我不认为有人会逆全球环保的趋势而去上诉。   


20#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9 17:25:04 | 只看该作者
sonicwithtails 发表于 2011-10-19 09:43
你的中心思想是:洋人控诉华人吃鱼翅不人道,但自己也用“不人道”的方式吃鹅肝etc。所以这种不公平造成了 ...

你对我的表述理解错误。或者我没有讲清楚?  
一会儿再讲,现在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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